第四回 自利利他

九天司命真君降:87年4月3日 戊寅年三月七日

九天無極降本靈   司命護佑蒼生迎

真君降來著規範   自利利他是本心

眾生因在凡塵中,如何以大乘菩薩行的作為,而造就自己的成長,給予自己能具足豐富的資糧之後,方有能力才能下化眾生。然而上求自利,才有下化而利他。因此能自利之後再能利他。必須具備「大慈悲,大智慧,大願力」的結合─才能具足。否則在人世間因眾生是凡人,更無仙佛的神通力量!故而必以「慈悲喜捨」才能做到引渡的功效!因此能以個己自利具足之後,而再利他,乃是現今時代眾生所必須要了知的功課!

上求自利之後再能利他之行為,乃是具足資糧。而使之不罄。在其能具足之時,又必須能掌握!在自己的經驗累積中,才有能力再利他!如此必須要有經驗的給予,才能在人世間有所作為,有所奉獻!人來自無極來自於上蒼,但皆無無極與上蒼的氣質與神通力量,故由塵垢的堆積,將原本的聖軀即受污穢而蒙垢了,促使自己增加了身體的重量,故而無法有輕盈的天體─聖軀。致使在凡塵中,即因重量的增加了,如此欲歸返先天無極,眾生能否具足此條件!

自己都不能自利了,何嘗能利他否﹖上求下化必是眾生在於菩薩道上,所應具備的條件與思想觀念。如此在上求中即可將資糧來應用,進而轉化為下化的基本。人類皆由無明中給予自己學習往昔經驗的傳承與教育〈化〉,才能改變固化的思想觀念。也能由未明而入於宗教的修持。而讓自己不遭逢了更多的無明!因此修持無非是改變思想觀念的轉化!一次次的修持改造中,每每的將修持過程來轉換不良的習氣,才是能入於自己得利之後,再能利益他人。才是自利利他的基本要求。

上求自利─必須先奠立基礎之後,更由聖神仙佛的教導與傳承中,學習仙佛的經驗腳程。如此自己能自足了,欲下化眾生則必較容易,否則自己都已無明、無經驗,那能還有資糧來下化眾生。因而下化的步驟,必難以成立。但如果具備一份真心,必然可感動對方。若無法來成全對方之時─即無法達至成就的位階。不論入於宗教的任何修子,皆盼望自己能多多吸收聖神仙佛的教導。把好的東西分享周圍的親友。而具備自己豐富的資糧與經驗,才能有下化利他的動作。

下化利他─乃是由對方的感觸,在於主、客觀兩者,必須相互輝映、相互印心。才能具足下化利他的動作,由於主觀與客觀兩者必須齊備,才能達至圓滿階段。否則僅是一頭熱之時,不知對方的感觸如何,何來能下化利他。如此而言必須要用「熱心、信心、耐心」,三心相互結合。若無熱心必難以成就持續的努力,若無信心即由對方〈客觀〉之立場而受排斥之時,即難有資糧而來引渡。即在於未問即被考倒了,如何增加信心,必須要多勤學真理,更能博學多聞!才能由對方的問答中,能對答如流,即可由潛移默化中,而成就對方了。

但若無具備耐心─亦無法將對方〈客觀〉來引渡,轉化思想觀念,因此必須具備「耐心」更是最重要的。有時道場在成全眾生,教化眾生之時,耐心往往會比信心,熱心更來得有用處。因而上求自利、下化利他必須通過菩薩道的覺有情的作為,而達至覺悟有情的眾生,如此那怕沒有辦法引渡眾生來歸返!

「人生目的」乃在「行菩薩道」,必須「上求智慧」才能「下化眾生」來歸引。如此先「自己自利」之後,才有豐富的資糧,更能「利他成就」。因此「大道規範」─的著作原意即在於此,可由通過了菩薩道的行持作為而澤潤眾生。如此不但是崇心的聖務,也是諸賢生的聖務,更是天下眾生的聖務。此期即由引渡中歸返,更是真正在人世間來行持菩薩道位階,才能有所成就。人生是如此,仙佛也是如此,天地人皆在於引渡眾生來彰顯佛性,而成就於蓮花佛國〈果〉的位階,因而必能有所豐碩也!

上求自利─非是短視的眾生所能明瞭,乃在於先能利自己之後,更能利益眾生。如此天地之造「大公」必有所相互輝映,倘若己利之後而無法再利他之時,即形成「自私」的行為。因在天地中「大公而無私」「無私有大公」乃由眾生的自己選擇而決定!人生如此,上蒼如此,天地日月星辰亦如此相互照耀著大地眾生,欣欣向榮的成長。才能將菩薩大乘之道行持於自己,行持於人世間。如此何嘗人生中不能成就,寄盼等待至下世再來論成就,乃是謬言。盼望眾生皆在有情世界中超越自己、超越輪迴、超越因果、超越業力。如此必然可以轉變含因,而達至自我的改造也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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